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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29日 星期六

淺談安樂死


賴台生,一個似曾相識的名字,重回記憶是因一篇與「安樂死」相關的報導。
賴台生是我以前的公民老師,他的太太呂秀梨則是我的國文老師,印象中倆人風格迥異,賴老師幽默風趣;呂老師不苟言笑,不經世事的我曾納悶他夫妻倆私底下是怎麼相處的?長大後才知道老天爺要撮合一段姻緣,通常是以陰陽調和及個性互補為主要考量,屬性太相近反而容易起爭執。30年後的今天從網路上看到昔日老師相關報導,有種莫名的親切感,但也感嘆時間的巨輪真的是太過無情。
老師的母親和岳母都因病拖磨多年才離世,「我岳母中風,7年來都是兩種表情,不是很難過,就是不耐煩。」生前最後的日子過得毫無尊嚴,因此他認為,如果人的「賞味期限」到了,就要順勢而為,不要逆天而行。生命的意義不在壽命的長短,而在生活精采與否,當一個人成為「死的活人」,生命已毫無意義可言,我們怎忍心讓他們繼續承受病痛的折磨?我們怎忍心讓他們毫無尊嚴的「活下去」?,因此老師在網路上發起「安樂死合法」的連署,希能喚起相關部門的重視。
目前全球實行有條件安樂死的國家僅10個,乃因安樂死涉及醫學、法律、道德、人權、宗教等多方因素,而且每個國家的客觀條件與當事人所處的主觀環境也不一樣,可以想見安樂死在台灣要合法化一定還有一段非常漫長的路要走,此生怕是看不到了,原因是台灣已有兩條相關的法律,包括2000年通過的安寧緩和條例,以及2016年底通過、將於2019年正式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,兩條法律已經先後拉展出台灣人「善終」的空間,讓病人能在特定情況下,表達拒絕急救或維持生命治療的意願,並在緩和醫療照顧下,與家人道謝、道愛、道歉、道別,再離世,但個人覺得有條件的安樂死還是有其必要,善加利用絕對會是一條良法。
賴老師除於去年底發起「安樂死合法」的連署外,更早之前還曾造訪大陸各大佛寺,並不計盈虧自資出版「江南佛寺」一書,這種「一步一個心願,一步一個完成」的精神,讓我們見證小人物也能完成不平凡事。我一向喜歡看這樣的故事,更何況當事人是我昔日喜歡的老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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